3月6日上午,温州乐清市体育中心场馆冠名签约仪式举行,兴乐、正泰、华仪三家企业与市体育局签约,兴乐获得体育中心游泳馆冠名权。乐清市委副书记、市长林亦俊,副市长方青等市领导出席签约仪式,兴乐集团副总裁金孝荣代表兴乐进行签约。
乐清市体育中心位于乐成中心城区旭阳路与东银路交汇处,占地356亩,建筑面积61600平方米,总投资7.76亿元,拥有“一场两馆”,其中游泳馆就有1300座。作为乐清市标志性建筑,体育中心的建成投用,将对促进全民健身、丰富市民生活、提升城市品位具有重要意义。体育中心场馆冠名权签约,将极大地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接下来,将以冠名签约为契机,全面掀起全民健身、加快体育强市建设的浓厚氛围。
据悉,此次签订的冠名权时间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