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投新集刘庄煤矿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照公司廉洁从业“十项规定”要求,强调主体责任和连带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采取廉政教育、集体谈话和重点约谈的方式,时刻诫勉、激励、鞭策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廉洁从业,切实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发展”的矿区氛围。
该矿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与安全生产同等重要的位置抓牢抓实,在矿区范围内弘扬“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思想,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强化党风廉政问责制度落实,切实把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位;深化反“四风”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持之以恒抓整治,刚性执纪抓惩处,切实防止“四风”问题的回潮和反弹;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把严管厚爱与警示教育统一起来,定期集中播放反腐倡廉影片和开展述职述廉活动,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和逐级负责、逐级追究的原则,明确责任范围、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意识;结合依法治企重点步骤和环节,进一步规范职能部门的权力运作,加强工程招投标工作环节的监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理事、用制度约束人,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