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下,养老金预计发放年数低于预期剩余寿命8年,养老金投资回报率大幅跑输待遇增长率,继承制还导致养老金额外支出。个人账户亏损风险日趋严峻,有专家建议改革继承制,允许个人账户“充公”。(5月7日《京华时报》)
有一首歌中曾唱到:“当我老了,有什么愿望……”。然而,歌词中对于含饴弄孙日子的美好憧憬,恐怕不得不迎头撞上养老金个人账户亏空的坚硬现实。的确,老了的愿望能否实现,除了要有个好身体之外,最不可或缺的无疑是经济保障。于是,养老金究竟能否养得了老,又是否能保障“老了以后”的基本生活水平,自然是实现“当我老了”之后一切愿望的基本前提。
只不过,无论是养老金预计发放数低于预期剩余寿命8年,还是养老金投资回报率跑输待遇增长率,养老金个人账户所面临亏空,已然是“当我老了”不得不面对的最大风险。可以设想,“当我老了”遇上“账却空了”,连基本养老都将无从谈起,对于老年生活的美好憧憬,岂不更是镜花水月。
从这个意义上说,养老金个人账户如何避免亏损,实现平衡,的确兹事体大。而规避“当我老了,账却空了”的窘境,无论是深入剖析养老金账户亏损的成因,还是建议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甚至连“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招术都想到了。看来,面对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亏空,也太过杞人忧天,填平这个“窟窿”不仅不缺办法,甚至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不过,实现养老金个人账户的收支平衡,当然可以有各种“填窟窿”的招术,但“提高个人缴费比例”也好,“去世后养老金充公”也罢,养老金个人账户亏损的成本,无不被转嫁到公众个人的头上。尽管个人账户亏损由个人来埋单,似乎也是天经地义。但问题在于,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形成本有一定的契约关系,相关的社保缴纳与偿付,更是有着事先的约定。那么,养老金个人账户为何会出现亏空,或许更应首先反思?至于填补亏空的方式,自然不宜以违约途径来实现。
事实上,从养老金个人账户入不敷出的因素来看,养老金的计发年数小于预期余寿8年,或许是导致“收少发多”,从而形成亏空的重要原因,但预期余寿的变化其实是任何养老保险都需要面对的风险,即便国人预期寿命会不断延长,也是个渐变的过程,并不能成为养老金个人账户大面积亏空的理由。至于养老金年度投资回报率跑输待遇增长率,这更是个基金管理本身的问题,莫非养老金投资出现了重大失误导致的亏损,也要让公众埋单不成?而“去世后养老金充公”,则涉及到养老金个人账户契约规则的变化,当然也就更不能想当然,而必须经过利益相关方的充分博弈。
基于此,“当我老了”遭遇“账却空了”,当然是不能承受之重。但实现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平衡,却仍需尊重契约关系,更多向养老金的管理与投资挖掘潜力和效益,而不是简单的将“个人账户”亏损转嫁到个人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