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品牌认证研究.
《中国品牌与企业文化建设评价研究》2016
国办发〔2016〕44号
《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清楚的明确了品牌在经济发展,尤其是推动供需结构升级中的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途径。作为我国首份国家级关于品牌建设的文件,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品牌发展与供需结构升级的重要指引,《意见》的出台对于品牌战略的建设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根据“进一步优化政策法规环境”、“切实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项主要任务,规划提出了“品牌基础建设”、“供给结构升级”、“需求结构升级”三项重大工程,以及逐项展开的12项具体工作,既有“推行更高质量标准”、“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等质量基础性工作,又有“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出一批制造业精品”等目标导向性工作,还有“推动农村消费升级”、“持续扩大城镇消费”等面上推进性工作,很好地体现了“可操作、可实施、可落地”的基本原则。《意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和方法,利用发展品牌经济来加快推动供需结构优化升级,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意见》通过多方面的措施激励企业进行品牌建设,降低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成本和风险,为国内许多企业利用品牌从价值链的低端跃升高端创造了条件。在品牌建设中,企业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将更为重视,从而可以增加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促进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的发布,将指导我国品牌建设步入新阶段,推动供给总量、供给结构适应需求总量、需求结构的变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意见》强调,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引领消费,创造新需求,树立自主品牌消费信心,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物质文化需求;有利于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实现更加和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意见》指出,当前我国品牌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产品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企业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比较突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之以恒,攻坚克难。一要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策法规环境;二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做大做强品牌,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三要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支持自主品牌发展,扩大自主品牌消费,为品牌建设和产业升级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
《意见》围绕主要任务,按照可操作、可实施、可落地的原则,提出了三项重大工程。一是品牌基础建设工程,围绕品牌影响因素,从推行更高质量标准、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搭建持续创新平台、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等方面,着力打牢品牌发展基础,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创造条件。二是供给结构升级工程,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内容,从一、二、三产业着手,通过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种、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出一批制造业精品、提高生活服务品质等举措,推动供给结构升级。三是需求结构升级工程,充分发挥品牌影响力,通过努力提振消费信心、宣传展示自主品牌、推动农村消费升级、持续扩大城镇消费等行动,扩大自主品牌产品消费,适应引领消费结构升级。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重大工程。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