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家园深陷债务迷雾

发布时间:2013-01-24点击率:1232

 曾为国内本土最大的连锁建材超市的东方家园,如今风光不再。目前因其“关店潮”引发的一系列供应商、消费者上门追款乃至员工讨薪事件频繁发生。

  而更难堪的是,东方家园现已成为一个烫手山芋。上级公司——东方集团与大股东龙柏宏易均不肯承认,对东方家园享有控制权、经营权。在两者之间互相推诿并指责中,东方家园的前景不妙。

  

  两大股东互踢皮球

  

  堵门讨要讨债的供货商和消费者,他们手中的发票显示,欠他们钱的企业是“东方家园商业建材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属于东方集团。

  但是东方集团却一纸通告把矛头指向了一家叫做龙柏宏易的公司

  在东方集团的门口,有这样一张通告,上面写着龙柏宏易资本集团受让了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65%的股份,并承诺在2012年6月30日前向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增资4886万美元。然而,龙柏宏易在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之后,却没有履行增资义务。在这张通告上,还留下了龙柏宏易负责人的手机号码,意在让人们去向这家叫龙柏宏易的公司讨说法。

  然而,龙柏集团并不认这账。

  据央视报道,龙柏集团6日发布一份律师声明称龙柏从未参与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的实际运营。但只字未提龙柏集团究竟占股多少。

  随即,作为上市公司的东方集团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声明龙柏集团占股65%,不仅是东方家园商业建材有限公司的最大持股方,更是公司的实际控制者,要求龙柏集团承担相应的责任。

  

  龙柏集团占股65%何来?

  

  东方家园商业建材有限公司,原为东方集团下属的东方集团100%控股的子公司。

  2008年,东方集团将东方家园65%股份转让给瑞寰基金旗下的中国家居和ARCH之后,仍以持股35%处于相对控股地位。

  2011年底,瑞寰又和龙柏进行了海外交易,将其所有的65%家园商业股份全部出售给了龙柏宏易,与此同时,龙柏宏易承担下瑞寰资本原有的增资及相关义务。

  那么龙柏宏易是否认可这一说法?龙柏宏易资本集团执行总裁蒋跃敏却说:“实际我们始终没有成为实际的控制人。”

  作为龙柏宏易的代理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刘继说:“它(龙柏宏易)承认,这边是有65%的是一个大股东,合计持有65%的股权。”

  

  到底谁掌东方家园实际控制权?

  

  那么既然龙柏宏易承认自己持有东方家园商业建材有限公司65%股份的大股东,为什么蒋跃敏坚称龙柏宏易始终没有成为东方家园的实际控制人呢?

  刘继说:“这是一个中外合资企业,通常情况下,没有股东会,它的最高决策机关就是董事会,所以最最重要的就是说不是看它股权是多少,而是看它在董事会里头,是不是有绝对的控制权。章程上规定的是东方(集团)方面派三个,其它的股东合计派两个。”

  从这个角度来看,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显然是在东方集团管理之下。但是东方集团2012年12月5日的一份公告则显示:根据东方家园家居建材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东方家园家居建材董事人数为5人,其中龙柏宏易派驻3名董事,东方集团派驻2名董事,董事长由龙柏宏易资本集团派驻董事担任。

  谁是家园零售真正的控制人,又被蒙上了一层迷雾。

  

  东方家园卖场实力存疑

  

  东方家园实为“实业+商业”。

  据财经网消息,中央电视台20日节目称,直到东方家园卖场纷纷关店,我们才知道,原来东方家园分为商业公司(下称“家园商业”)和实业公司(东方家园实业有限公司,称“家园实业”)两部分。两公司分工明确,其中:商业公司负责东方家园品牌运作及商场的运营,而家园实业名下则拥有东方家园相应的物业资产。

  由此看来,我们所看到的东方家园各大卖场,看似实力雄厚,实则不过是靠家园实业租店经营的一个佃户,那些光鲜耀眼的地产物业并不在其名下,也就没有财大气粗之说。但是这一切供货商不知道、消费者不知道,天天在此工作的绝大多数东方家园的员工们也不知道。

  对此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采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宋华时,他说:“中国的像这种行业的话,它最主要的价值是在于它的地产和在于它的物业,那么我们所了解到的这个东方家园,实际上是我们看到的是(家园)商业这一块,那么实际上它存在的可能还有一块就是家园的实业,那么地产和这个物业这一块是在(家园)实业这里面。”

  在宋华教授看来,东方家园建材超市其实是由两家企业共同运作的,一家掌管品牌和运营,另一家则持有物业和地产。显然家园商业是掌管品牌和运营的,而优质的物业资产则被家园实业牢牢控制。据悉,家园实业现拥有26处物业,超过70多万平方米,大多数位于北京及众多省会级城市,估值高达20多亿元,这些资产的商业价值可见一斑。

  

  轮到谁付钱?

  

  那么,到底该谁来为堵门的供货商消费者偿付欠款呢?

  东方集团认为,龙柏宏易在接手东方家园65%股权时,向东方集团承诺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剩余增资4886万美元(按照2008年瑞寰基金入股时的美元兑换价计算),但时至今日,龙柏宏易一直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履行增资义务。

  但龙柏宏易在否认曾签署增资协议的同时,还抛出了另外一个内幕称,2010年瑞寰资本和中科宏易拟收购家园实业的股权,并支付了4.8亿元的投资款,但东方集团通过将家园实业100%的股权转让给了另外两家公司,获取了3.18亿元的税前收益,那4.8亿元东方集团迄今未退还。

  值得注意的是,东方集团发布的201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显示,预计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50%以上。其主要原因为公司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家园实业100%股权,取得的股权转让收益以及投资收益增长较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这一欠款问题询问东方集团时,相关工作人员以龙柏宏易方面声明与事实出入太大为由,称集团这两天会出具一份声明,将所有事实一次性公布于众。

  那么到底该由谁付钱?

  有专家指出,无论是顾客、员工还是供应商,跟他们签合同的都是东方家园商业建材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没什么固定资产的东方家园商业建材有限公司承担了一切债务。

  北京市中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峡说:“如果他的公司倒闭的话,没有任何人接手的话,他的品牌是无法兑换成现金的,那对外承担责任的时候,也包括对自己的职工,应付的这些工资保险,或者说对外清算的这些费用的时候,他那只是以他公司现有的资产,如果他没有固定资产的话,那就只能是流动资产。”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孙明涛说:“在目前现阶段内,仅仅依靠它的资产换上这个巨额债务可能比较困难。”

  另据新金融观察21日的消息称,东方家园总部正在申请破产,与此同时,有消息称知名家居建材装修电商齐家网已经与东方家园签署了《齐家网与东方家园合作框架协议》。在这份合作协议中,东方家园在北京、青岛、济南、大连、沈阳、成都、厦门、福州、西安、太原、长沙、合肥等12城市的19家门店将与齐家网合作,其中包括直接收购东方家园的部分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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