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改革大幕拉开 将围绕四大领域推进

发布时间:2013-08-12点击率:819

 7月30日上午,四川省发改委主任唐利民在四川省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四川省新一轮改革大幕已经拉开,近期省政府印发的2013年重点改革方案和统筹城乡意见分别部署了11项和5项重点改革任务。期间,将重点围绕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

  户籍制度改革

  全面放宽城镇落户条件

  5月31日,公安厅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按照新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四川省将全面放开全省大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条件。

  全面放宽城镇落户入户条件,除成都市和民族地区外,全面放开全省大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条件,吸引和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一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农村居民申请转为城镇居民的,只要本人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及亲属,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二是大城市(不含成都市)落户,只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

  “与此同时,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将重点突出三类群体作为率先转户的主要对象,鼓励和带动其他农村人口转户进城。”省公安厅副厅长袁刚袁刚说。

  一是鼓励已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村居民入户城镇。“本着自愿原则,引导已脱离农业生产并在城镇工作生活、但户籍在农村的群众将其本人和亲属户籍迁移到实际居住地城镇落户。”袁刚说,因各种顾虑不愿举家迁移的,鼓励其先迁移部分家庭成员户籍。把已在城镇工作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城中村居民、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农村籍退役士兵作为率先转户的主要对象,带动其他农村居民转户进城。

  二是鼓励失地农村居民入户城镇。在本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因城市建设需要,已被征用土地未转户人员、已无集体土地的农村居民,可登记为城镇居民。对仍有少量耕地的农村居民,本人自愿申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三是推进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地居民就地转移为城镇居民。“农村因经济发展等原因,自然汇集形成的非行政建制集镇,或因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房的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的农村新型社区、院落等居住地。”袁刚说,也可以根据群众意愿,在集中居住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成都市作为特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需稳妥推进,政策暂不作大的调整。” 省公安厅副厅长袁刚在会上表示。

  同时,袁刚透露,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目前省公安厅已完成了《四川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代拟稿)》的起草修改等工作,正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尽快纳入省政府立法计划,审议通过后以政府令形式下发执行,为流动人口管理和推行 居住证制度提供法律支撑。

  据了解,目前全省只有成都实行了居住证制度。“从成都市的情况看,居住证在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效果不错,社会反响良好。”袁刚说,下一步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户籍与居住证相互补充、有效衔接的实有人口管理制度,确保办理了居住证的群众在就业、医疗、社保、住房、计生、子女就学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吸引流动人口主动登记办证并融入城镇。

  政府机构改革

  深入推行大部门体制改革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明介绍,在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四川省在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其中,不断深化医药卫生、行政审批和文化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有力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按照国家部署,四川省将抓紧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细化完善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打破行政垄断和行业垄断,加快实现民间投资的平等准入,综合运用信息发布、财税、信贷、土地出让等手段,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以扎实有力的举措进一步破除“玻璃门”、“弹簧门”,不断拓展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在行政审批改革方面,全面推进联审批制度和电子政务大厅建设,目前四川已有17个部门、85个事项纳入并联审批,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大厅全面建成运行,网上申报和预审事项的比例全国领先。据了解,四川省已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的省份。省市县三级均设立政务服务中心,90%的乡镇(街道)、80%的村(社区)建有便民服务机构。

  另外,还将重新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行政体制改革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被重点提及。张明介绍,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四川省已就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工作提出改革建议方案,即将省经信委、商务厅、食药监、质监局、工商局、食安办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管局。此方案经“省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已于日前正式发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下一步,四川省还将适时研究提出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方案,深入推行大部门体制改革。

  社会体系建设

  建设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在涉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功勋透露,今年将稳步提高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水平,加快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

  社会体系建设改革主要针对以下几方面:一是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建立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二是稳步提高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水平,不断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三是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保筹资机制,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研究筹资水平、缴费年限与待遇相挂钩的办法,鼓励和引导连续不间断参保。

  “建立医保筹资机制,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研究筹资水平、缴费年限与待遇相挂钩的办法,鼓励和引导连续不间断参保。”刘功勋说,稳步推进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待遇水平,逐步减轻大病人员医疗负担。

  同时,将稳步推进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督促今年确定的7个试点市(州),抓紧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待遇水平,逐步减轻大病人员医疗负担。规范与商保公司的合作行为,做好招投标管理、合同条款确定、信息交换、结算平台衔接等关键环节工作。

  此外,还将着力强化医疗服务监管,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定点服务协议管理,探索将监管由医疗机构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具体办法。加快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标准,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完善医保监控系统,努力实现对住院、大病门诊医疗费用、重点人员的大额医疗费用的实时监控。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1511.89万人、2884万人、2433.02万人、578.49万人、676万人和661.83万人。

  截至6月,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达到1530元,比“十一五”末增长了401元/月,预计今年全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规模将达到1031.6亿元,比2010年增加486.25亿元,增长89.2%;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19.3万元、11.3万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5.1万元和3万元,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6.1%、71.6%。

  能源价格改革

  建立市场化定价机制

  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四川省发改委主任唐利民对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

  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四川省将进一步简化水价和销售电价分类,推进工业、商业用水和用电同价,完善煤电联动机制和水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扩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范围。推动建立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前提下,适时研究制订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用气的阶梯价格指导意见。

  在工业、商业用资源产品价格方面,推进工业、商业用水和用电同价,完善煤电联动机制和水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建立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此外,还将推动建立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前提下,适时研究制订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用气的阶梯价格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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