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金色花苑

发布时间:2013-09-03点击率:679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16日10:15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江北区“金色花苑”12号负1号车库所在区域为重庆市江北区唐家沱镇太平冲村,距海尔快速路约1公里,距江北区五里店约13.5公里,距观音桥商圈16.7公里,距江北国际机场20.7公里。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证载房屋结构为框剪,房屋用途为车库,建面共约1791.34平方米,实际车库共计53个,平均每个车位建筑面积约为33.80平方米,有《重庆市房地产权证》总证,证号103房地证2010字第38552号。内部现状:内墙刷白,地坪漆地面;由于该标的仍在解除查封期,未投入使用,维护保养状况一般,车库内除停车场电子栏杆外,未配备其他设施设备。

  整体拍卖保留价:306.68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30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3年9月12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2013 年 9月13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 因该车库没有单个车位测绘图,因此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买受人购买车库后如需对单个车位进行销售,需进行车位测绘并保证小区业主优先购买权。

  2、标的未进行产权证的分割(分户),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3、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办证、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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