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7月底,我国投产及在建机组50台,容量合计5074 万千瓦,要完成“十二五”规划的2015年在建加装机5800万千瓦目标,2014-2015年还需开工800-1000万千瓦容量的机组,即6-8台125万千瓦三代机组。业内认为,2015年,中核徐大堡一期、三门二期,中广核陆丰一期、防城港二期也有望核准开工。
对此,专家分析认为,核电设备制造作为高端装备的代表,按每年6-8台机组建设速度计算,可拉动720-960亿投资。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大背景下,是稳增长、调结构,防止经济下行的重要抓手。
不仅如此,目前核电在整个能源结构中占比还不到2%。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预计到2020年也只会达到4%。姜克隽也认为,目前规模依然较小,“需要让其明显增长。”更有分析指出,此次发改委拟定首批4个核电项目开工后,未来或会催生更多数量的核电项目。
全国核电盛宴
然而,虽然内陆核电项目好处颇多,但核电的安全性仍然是引发公众焦虑的关键焦点。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核电产业发展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是产业链包含前端天然铀资源的勘探储备、中端核电机组建设和后端核废料处理,三个环节需要同步发展;二是每个环节特别是对核电机组建设而言,选址再可靠,技术再先进,如果管理跟不上去,一个小小失误都可能100%导致一场核事故。
国际经验表明,技术并非万能,随着核电设备软硬件水平的提高,人为因素已成为最重要的潜在事故源。
习总书记在核安全峰会讲道:“一个木桶的盛水量由最短的那块板决定。”因此,我国核电产业应该以什么速度发展、应该发展到什么规模,不能取决于第几代核电技术的先进性如何如何,而应取决于核电产业链各个环节以及核电设计、制造、调试、运行、管理维护、事故处理等各方面的能力能否协同发展。只有稳中求进,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核事故风险,才能让“核能事业发展的希望之火永不熄灭”。
目前除新疆、内蒙古、青海、西藏等7个边远省份外,我国所有内陆省份均已部署了核电站(总共26座,其中长江沿岸有22座),福岛核事故使这些项目审批在“十二五”期间搁浅,我国核电发展也从之前的追求规模与速度转向安全与质量。但是,核电企业希冀重启内陆核电的呼声却从未停止,甚至有意无意地通过舆论把这种希冀演绎成“国家既定战略方针”。
尽管李克强总理和习近平主席分别在今年4月的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和6月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上,讲的都是“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并特别强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但却被力主内陆核电大发展的人士曲解为“内陆核电项目建设迎来新的曙光、核能产业新一轮快速发展定调”,甚至7月14日媒体发布了“中广核集团与贵州省发改委、能源局签订投资意向协议,拟投资380亿元在贵州铜仁等地建两座核电站,建设时间从2014年至2020年”的重磅新闻。内陆核电破土动工俨然已迫不及待。
先天不足的内陆核电项目
不过,相比欧美国家,我国发展内陆核电项目存在先天不足。理由有三:其一,我国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的地质研究和历史记载表明,我国是三大板块交汇地,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20世纪以来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近800次,破坏面覆盖到除浙江、贵州、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的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实际上,我们以占世界7%的国土承受了全球33%的大陆强震,是全球大陆强震最多的国家。
福岛核事故后,国内外核电专家都认同“日本的地质条件不适合建设核电站”,同理,在地震频发的我国内陆,核电站也将面临同样的危险。很多业内专家现在主张“核电厂选址应该在1000年历史上没有4级以上地震的地方”,按此标准,则更没有适宜建设内陆核电的场址。
其次,我国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我国人均淡水拥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近些年旱情范围和程度愈发加大,江西、湖南、广西、云南等多地大旱,很多湖泊出现干裂。发展内陆核电必须“万无一失”、“绝对可靠”地保证源源不断的冷却水供应(为火力发电站的数倍)。即便停止运行,核能热量仍然在释放,仍要不断注入冷却水。
一旦断水,就可能发生福岛那样的重大核事故,且放射性污染物只能排向附近的江河湖泊,污染几亿人赖以生存的水源。在缺水地区,第三代核电技术并不比当前依靠电源驱动的第二代技术更安全。欧美国家水量充沛、风调雨顺尚且出现内陆核电的水资源困境,我们不应重蹈覆辙。
最后,我国内陆核电厂址的大气弥散条件与美国差异很大。大气弥散条件是核电环境影响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美国要求内陆核电厂址年平均风速不能低于3米/秒,静风频率仅为1%~2%(即每年无风期仅一周左右),大多数内陆核电厂半径80公里范围内人口较少,与我国人口稠密度相差甚远。
需防患于未然
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3年5月发布的报告《内陆核电厂环境影响的评估》,我国目前选定的17个内陆核电厂址,有11个厂址的年平均风速低于2米/秒(其中包括湖南桃花江和江西彭泽核电站),14个厂址的年静风频率高达10%~30%,相当于每年无风期长达37~100天。按美国标准,我国绝大部分内陆核电厂址均不符合大气弥散要求。因此,拿美国密西西比河沿岸建有21座核电厂来佐证我国长江沿岸布局22座核电厂的合理性,是站不住脚的。
三次重大核事故残酷地证明了墨菲定律——“只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存在,不管这种可能性多么小,这个事故迟早会发生”、“灾难的发生往往不是在意料之中而是在意料之外”。在我国内陆核电问题上,不能因为“第几代技术发生事故概率已低至××”而心存任何“小概率事件”的侥幸。
更加需要指出的是,核事故的严重后果非任何其他事故可比,所幸苏联地广人稀、日本福岛地处海边,如果发生在我国内陆地区,灾难性后果不堪设想。严重而持久的放射污染和心理恐慌,将是我们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生态保护所无法承受之重。